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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更新的通知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更新的通知

发布者:望帆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次数:78

各助学机构及考生:

2023年8月30日我院发布了《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现结合上级教育部门对学位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现状,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作更新。更新后如下:     

一、论文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考核且论文成绩≥75分;

(二)论文通过时间须在毕业证书签署前2年之内(论文通过时间早于2025年1月的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通过学位申请阶段的学位论文复审。

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65分。

三、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且成绩≥60分;

(二)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参加学校审批认可的高校联盟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且总成绩≥425分,或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八级(TEM-8)考试且成绩合格;

(六)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且成绩合格。

四、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

以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2023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废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武汉科创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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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创专修学院始于1991年成立的武汉速记进修学院,1996年更名为武汉秘书速记进修学院,2019年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武汉科创专修学院。

   我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武汉,坐落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腹地,毗邻风光秀丽的东湖风景区。我校是一所集管理学(二级专业:投资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酒店管理)等多学科、多专业的高等教育进修学府,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覆盖面广。现有在校生1万余名,每年为国家培育大量优秀人才,已累计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2019年被教育部直属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聘为中国民办教育副理事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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